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文艺工作面临的形势。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为文艺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内在动力、广阔空间。我省文艺工作导向正确,支持文艺繁荣发展的氛围十分浓厚,创作热情高涨,创作生产活跃,内容形式丰富,风格手法多样,优秀作品不断涌现,文艺队伍不断壮大,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生动景象。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辛勤耕耘、潜心创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文艺领域面临的形势也十分复杂,文艺创作生产存在着水平不够高、有“高原”缺“高峰”问题,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着名家大家匮乏等问题,文艺评论存在着“缺席”“缺位”现象。文艺环境、业态、格局深刻调整,创作、传播、消费深刻变化,引导、管理、服务的体制机制、手段方法亟须改革创新。
(二)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以全面实施繁荣文艺七大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文化精品战略,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努力建成文化强省,为扎实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三)文艺工作的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戏剧、文学、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各个艺术门类繁荣发展,突出重点门类,搭建发展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高原”之上再创“高峰”,打造全国文艺重镇,再创浙江文艺新辉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浙江文艺继续走在前列。
——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艺创作中的全方位贯彻、深层次融入,文艺工作价值引导力显著提升。
——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文艺精品创作水平显著提升。
——建成强大的文艺浙军,文艺人才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文艺成果共享水平显著提升。
——推动一批浙产优秀作品“走出去”,文艺作品传播力影响力显著提升。
——形成出精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文艺创作活力显著提升。
——打造一批浙江文化标志平台,重大文化设施和基地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二、全面实施繁荣文艺七大工程(四)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打造国家级戏曲传承发展示范区。坚持整体保护、推陈出新,建立健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工作体系,让地方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抢救一批濒危剧种,命名一批传统戏剧之乡,确立一批传承基地,扶持一批重点院团,推出一批优秀剧目,培养一批戏曲名家,开展一批重大活动,形成一批戏剧品牌,建成国家级戏曲传承发展示范区。加大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戏曲院团的投入保障,扶持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剧团。制订《浙江省传统戏剧精品创作生产规划》,实施浙江省中青年编剧扶持计划。加强戏曲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批新一代戏曲名家。举办“浙江好腔调”濒危剧种传承展示活动。组建“浙江舞台艺术演出院线”,培育戏曲演出市场和年轻消费群体。推动全省大中小学加强戏曲通识教育,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推动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戏曲小镇”“戏曲谷”,研究制订越剧、婺剧等代表性地方戏曲剧种中长期发展规划,逐步形成以浙江为核心的中国越剧文化中心。
(五)实施当代文学提升工程,打造全国文学重镇。发挥我省中青年作家群优势,激发文学创作活力,提升当代文学整体水平,打造文学重镇,推动浙江当代文学走在全国前列。深入实施“浙江现实主义文学精品工程”“文学解读浙江创作工程”。鼓励原创作品,深入挖掘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当代现实题材、浙江本土题材,推出有思想深度、艺术高度的长篇巨著。建立健全浙江优秀文学作品扶持奖励机制,加大对优秀文学作品扶持奖励力度。实施“国际写作计划”“经典浙江”译介工程,制订浙江当代文化作品对外翻译资助申请办法。加强《江南》文学期刊品牌建设。
(六)实施美术书法音乐创作工程,打造全国美术书法重镇。充分发挥我省美术书法创作优势,打造全国美术书法重镇,创造浙江美术书法当代高峰。整合创作资源,搭建创作平台,围绕重大主题,推出重点创作项目,实施“百年追梦”浙江美术创作精品项目和重点美术书法主题创作项目,创作更多承载中国梦想、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办好浙江美术作品展、兰亭书法双年展等品牌活动。做好美术书法作品收藏工作。推进重大题材音乐创作计划,举办“未来音乐家双年赛”,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浙江特色的音乐作品。通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教育等形式,加强全省大中小学美育教育。
(七)实施影视精品打造工程,打造全国影视重镇。发挥我省影视产业基础好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影视精品创作繁荣发展,全面提升影视作品质量,打造影视强省,促进我省影视精品创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加大影视创作组织化力度,加强选题规划,每年要策划、征集、创作和推出一批重点项目。实施影视剧本孵化计划,夯实剧本基础。突出创作重点,凝聚创作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精品力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壮大创作主体,做强国有影视创作单位,激发民营影视机构创造活力。加强影视基地建设,优化提升影视产业园区服务功能。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扶持监督激励机制,设立重大题材、重点影视项目扶持奖励经费,对列入重点的影视创作项目给予立项扶持、制作补贴和成果奖励。实施《关于促进我省纪录片发展的十条意见》。办好浙江青年电影节等品牌活动。
(八)实施网络文艺发展工程,打造全国网络文艺重镇。坚持“重在建设和发展、管理、引导并重”的方针,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鼓励作家艺术家积极运用网络创作传播优秀作品,积极扶持奖励网络文艺精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把握传播规律,加强浙江重点文艺网站建设,用好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发挥网络作家协会作用,实施网络文学双年奖,成立网络文艺促进联盟,创新形成网络文艺正确引导、科学管理、健康发展的浙江经验。加强内容管理,规范传播秩序,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发展。
(九)实施基层文艺繁荣工程,打造一流文化成果共享平台。坚持文化惠民,促进文化共享,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作用。发挥文化礼堂在基层文化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建好文化礼堂,培育礼堂文化。建好文化小镇、文化公园、文化家园和文化校园等基层文化阵地。开展送文化系列活动,打造文化惠民品牌,开展“万场文艺下基层”“高雅艺术进校园”“文化进万家”等文化活动;继续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推动“书法村”建设,支持农民画、渔民画等民间文艺繁荣发展,活跃基层文化生活。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作用。加强基层文艺内容建设,创作生产一批适合基层生活特点、深受群众喜爱的公共文化作品。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培养万名村宣传文化管理员,培训万名基层文艺骨干,壮大社会文化志愿者队伍,增强基层文化的自我发展能力。
(十)实施文艺浙军培育工程,打造文艺人才高地。制定文艺人才中长期培养与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文化创新团队和“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文艺人才的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文艺名人名家引进计划;深入实施青年戏剧人才“新松计划”、青年文学人才“新荷计划”、青年造型艺术人才“新峰计划”和青年影视人才“新光计划”,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文艺浙军。建立省级文艺荣誉制度,根据中央有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规定,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艺人才,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重文艺人才的浓厚氛围。加强高校文艺人才培养,高起点办好浙江音乐学院,发挥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院校的作用,从源头上抓好文艺人才培养。做好新的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工作,延伸联系手臂,加强管理服务。关心支持基层演艺人员生活工作,制定鼓励“横漂”发展意见。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定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蹲点采风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深入生活长效保障制度和激励机制。
三、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十一)加强对文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从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引领时代风气、提高软实力的战略高度,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履行好文艺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宏观指导,把好文艺方向。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支持文艺发展的各项政策,制定本地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文艺事业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作协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省委宣传部成立文艺精品创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文艺精品创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文艺创作的组织化水平。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规律、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建立健全注重文艺作品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把政治导向、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群众口碑等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加强和改进文艺评奖管理,规范我省现有各艺术门类的评奖活动,切实提高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
(十二)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评论建设工程,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理论,加强文艺评论阵地、机制建设,办好文艺评论期刊和报纸、电视台、专业网站等评论栏目,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基地”作用,支持办好青年文艺评论家“西湖论坛”。加强评论队伍建设,重视培养青年评论人才。实施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推出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形成有中国气派、浙江特色的“当代浙学”品牌。
(十三)加大文艺创作投入力度。整合完善各项文艺扶持政策,加大对重点文艺项目和文艺创作人才的支持力度。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两轮驱动,改革创新财政扶持方式,研究制定文艺精品奖励政策,探索建立省艺术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生产和公益性文化活动,搭建公平开放、富有活力的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
(十四)加大对文联、作协的支持保障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大对文联、作协的支持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文联、作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定期听取文联、作协工作汇报,有针对性解决文艺发展和文联、作协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基层文联、作协的人员力量和活动经费,切实支持其按照法律和章程,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文联、作协要加强自身建设、把握大局,改革创新、增强活力,改进作风、提高凝聚力,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