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开始啦!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详细要求——
一、申报对象
杭州市各级文联或作协及其所属文学创作机构以及其他文艺、文化等单位中主要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自由撰稿人等。
二、申报时间
省平台网上申报通道开通时间为2025年8月1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平台网址为: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报送至杭州市文联(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614室)。
三、申报条件
请参阅《浙江省文学创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艺术等级)评价条件》(浙宣〔2024〕73号)要求执行。详见:
http://www.zjzj.org/ch99/system/2014/08/28/018378573.shtml
(一)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崇德尚艺,作风端正。
2.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文学创作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大专以上毕业人员。对一直从事文学创作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助理级职称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如果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年限,或者与现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累计符合上述条件的,参照执行。
3.其他条件
(1)年度考核要求。需申报对象提供近5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证明;自由撰稿人请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即可申报。要求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3年以来需合计取得180学分,其中2025年不少于90学分。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登记的学分为准(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纳入省行业平台管理的,以省行业平台登记的学分为准)。
(3)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应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的要求。
(二)评审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文化修养,有丰富的生活积累。 创作技巧比较熟练,有较强概括生活的能力。作品在读者中有一定影响力。
2.传统文学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多篇文学作品或出版过文学著作,发表、出版作品累计达到30万字;网络文学作者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完结作品累计达到80万字,并出版书籍1册以上,作品订阅数有一定规模;文学评论作者独立完成并在重要的文学或学术期刊发表文学评论作品2篇以上,或有1篇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家级报纸全文发表。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以下简称“评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扫码签署《真实性保证书》,进行个人申报。(注:需选择社保所在地受理点。)
2.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自由撰稿人等由各受理点负责其信息、材料审核。
3.受理点送评。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通过各受理点报送人社部门审核。
4.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报送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
5.报送材料。
(1)待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按表格要求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等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各受理点,由受理点统一报送至杭州市文联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自由撰稿人等打印表格由受理点和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等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各受理点,由受理点统一报送至杭州市文联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申报人员还应提供纸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一份(需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部门确认盖章)。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申报人员以及自由撰稿人等无需提供。
(3)个人的代表作品4种。申报人员均需提供。
其他申报材料原则上只需网上上传清晰、完整、真实、有效的电子文档。
6.组织评审。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在对评审对象进行认真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实到评委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为通过。
7.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市人力社保局。
8.发文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文联审核评审结果并发文公布。文件公布后,“省平台”生成电子证书信息。
五、其他事项
1.申报纪律。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2.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该做到齐全、真实、准确、规范,并按要求及时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平台,报送至受理点。用人单位及受理点应坚持评价标准、条件,切实履行把关职责,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把好推荐质量关。
3.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具体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执行。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等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