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文联,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就2024年度我市文学创作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杭州市各级文联或作协及其所属文学创作机构以及其他文艺、文化等单位中主要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下同)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等。
二、申报时间
省平台网上申报通道开通时间为7月22日(平台网址为: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9月6日之前报送至杭州市文联(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614室)。
三、申报条件
请参阅《浙江省文学创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艺术等级)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5〕107号)要求执行。详见:http://www.zjzj.org/ch99/system/2014/08/28/018378573.shtml
(一)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深入生活,钻研业务,努力创作,积极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
2.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文学创作中级(文学创作三级,下同)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文学创作2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文学创作5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文学创作7年以上。
(5)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文学创作10年以上。
3.破格申报条件
对于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创作成绩显著和贡献突出,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仅限于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中的一项,其中资历破格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取得一定的创作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者,可以破格申报文学创作中级资格:
(1)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1项。
(2)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设区市级文学奖项2项;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计获得设区市级文学奖项3项。
(3)具备破格申报文学创作一级、二级资格条件之一的。(详见浙人社发〔2015〕107号文件)
(4)其他条件
①年度考核等次要求。我市各级文联或作协及其所属文学创作机构以及其他文艺、文化等单位中主要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等提供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2年以来合计取得90学分)即可申报。
(二)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文学创作中级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文学修养、文学专业知识。
(2)了解国内外文学创作的发展动态。
2.专业创作能力和成果要求。申报文学创作中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概括生活的能力,创作技巧比较熟练。
(2)在市级以上文学刊物独立或合著发表、出版作品累计30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文学网站撰稿人,在有较大影响的文学网站独立发表完结作品累计80万字以上,并且出版著作1册以上;从事文学评论者,独立完成并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评论文章1篇以上,或在省级文学刊物发表2篇以上,或在设区市文学刊物发表3篇以上,在设区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学理论文章15万字以上。
(3)作品在本地区读者中有一定的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独立或合著的文学(含文学评论)作品,获得设区市级文学奖;或获省级文学刊物组织的文学奖。
②独立或合著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其他艺术门类,并在本地区产生一定影响。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以下简称“评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扫码签署《真实性保证书》,进行个人申报。(注:需选择社保所在地受理点。)
2.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等由各受理点负责其信息、材料审核。
3.受理点送评。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通过各受理点报送人社部门审核。
4.区、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报送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
5.报送材料。
(1)待申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按表格要求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等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各受理点,由受理点统一报送至杭州市文联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等打印表格由受理点和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等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各受理点,由受理点统一报送至杭州市文联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申报人员还应提供纸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一份(需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或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部门确认盖章)。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申报人员以及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等无需提供。
(3)个人的代表作品4种。申报人员均需提供。
其他申报材料原则上只需网上上传清晰、完整、真实、有效的电子文档。
6.组织评审。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公室负责对申报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在对评审对象进行认真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实到评委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为通过。
7.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市人力社保局。
8.发文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文联审核评审结果并发文公布。文件公布后,“省平台”生成电子证书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纪律。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 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该做到齐全、真实、准确、规范,并按要求及时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平台,报送至受理点。用人单位及受理点应坚持评价标准、条件,切实履行把关职责,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把好推荐质量关。
(三)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具体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执行。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等不受此限制。
(四)破格申报。对未达到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对象,由所在单位、受理点、主管部门及所在地人社部门按照破格条件严格把关。
未尽事宜请致电85259114,联系人陈曼冬,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6楼614室。
附件: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2024年杭州市文学创作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说明
3.《推荐文学创作等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4.《申报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分表(试行)》
5.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操作使用手册 (个人用户版)
6.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用户操作使用手册(用人单位版)
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2 2024年杭州市文学创作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说明.docx
附件3《推荐文学创作 等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