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事业单位、直属各文艺家协会、各团体会员: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杭州文艺创作,推动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加强文化精品创作,助力文化兴盛行动,塑造古今交汇的文化盛景,决定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文联文艺精品工程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高举中国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点组织申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的创作项目。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组织申报反映全面小康、党的二十大、杭州举办亚运会,反映杭州地域特色文化和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水平建设“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和体现浙江“三个地”省会城市使命担当的杭州本土题材作品。
3.坚持精品导向,重点组织申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创作精良,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的创作项目。
二、申报对象:
杭州市文联直属各文艺家协会及其会员,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团体会员单位及其成员。
三、申报项目类别:
1.文学创作和文艺评论项目。文学创作项目主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民间文学、网络文学等创作及出版项目。文艺评论项目主要指与当今文艺创作、文艺思潮密切相关的理论研究和评论项目。
2.影视艺术创作项目。主要扶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广播剧、网络剧及主题性系列短视频等创作项目。
3.舞台艺术创作项目。主要包括话剧、戏剧(戏曲)、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儿童剧、木偶剧、交响乐等演出剧目,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创小型剧目以及歌曲等音乐作品创作项目。
4.视觉艺术创作项目。主要包括美术、书法、摄影、雕塑、民间工艺等大型主题性创作和展览。
四、申报基本条件
1.文学类申报项目须已完成创作大纲或全部书稿20%及以上章节,未正式出版;文艺理论评论类申报项目须提供详细的研究方案;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网络剧等申报项目须已在我省备案,初步完成剧本,或完成详细故事梗概和大纲,未正式播出或公映;广播剧类申报项目须已完成剧本,未正式播出;舞台艺术类申报项目须已完成剧本或大纲(音乐、曲艺类须完成词曲谱),未公开演出;视觉艺术类申报项目须完成项目简介和实施方案,未公开展出。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内容大纲、剧本、项目策划书(文艺理论评论研究方案)等书面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同时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网络剧等须提供相应备案证明材料。合作项目要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项目立项权、奖项申报权等归属于杭州,材料不全者取消参审资格。
五、申报方式:
填写《杭州市文联文艺精品工程扶持项目申报表》,由市文联各直属文艺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团体会员单位汇总审核后将电子稿形式报送到13550295@qq.com邮箱。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为申报表首页。申报截止时间为 7月15 日。
杭州市文联成立文艺精品工程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排名,最终由市文联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被列入市文联文艺精品工程的项目,市文联将根据其艺术门类和题材性质给予一定扶持,并与被扶持对象签订创作协议。
联系人:朱旭;联系电话:85259135;
邮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507室。
附件:杭州市文联文艺精品工程扶持项目申报表
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6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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